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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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4 浏览:1477 设置

各位老师、学生: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落实校门管理要求

教职员工和学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做到师生员工一视同仁,不放松、不遗漏,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无异常。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二、切实做好假期期间疫情防控

(一)放假期间,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二级单位要全面掌握在校师生员工和离校师生员工信息。

(二)放假期间执行“非必要不出行”原则。师生员工如确因必要,安排外出计划时应保证活动空间相对固定,尽可能不跨省出行。学生节假日期间离开苏州大市或外出超过1天的,须通过“师生网上事务中心”中“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外出请销假申请”进行审批。教职工节假日期间离开苏州大市的,应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教职员工离苏审批及校外人员进校审批流程的通知》履行相应手续

师生外出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保持社交距离,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鼻涕等)或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病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聚餐活动。师生员工经审批外出后返校的,须及时报备去向及起止时间。    

(三)放假期间,师生员工如非必须不得出境或前往近期有新增确诊病例的国家及地区。师生员工等入境回国后,应按苏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满14天,且核酸和抗体检测为阴性的入境人员,如确有工作、学习需要,经学校OA系统审批通过后,方可返校。各二级单位要全面掌握目前仍在境外的中外师生、教职工子女情况,加强上述人员健康情况信息监测,并要求教职员工提前报备共同居住的亲属入境回国情况。教职员工如有共同居住亲属入境回国的,须该亲属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满14天且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返校。

特此通知。

                       传媒学院办公室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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