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总结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18 浏览:659 设置

各学院(部):

全校2018届本科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结束阶段,为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与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

(一)总结工作

1.615日前请各学院(部)(含医学部所属学院、以下同)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和两篇师生实习心得体会(电子文本)。实习总结报告须根据《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条例》(苏大教〔201212号)的要求,结合各专业培养目标,对2018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实习概况、指导情况、典型事例、实习单位支持合作情况以及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实习心得体会请各学院(部)推荐两篇师生对实习简况、收获、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方面的心得体会。

2.请各学院(部)做好毕业实习计划、实习安排表等相关实习教学环节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并将材料完好的留存于学院(部),同时将电子文本报教务部专业设置与实践教学科,作为实习评优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评优工作

1.评优条件

评优条件按照苏大教〔200450号文件执行。

2.推荐比例

1)优秀实习生: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数在60人以下的专业可推荐1名,60人(含60人)以上的专业可推荐2名,180人(含180人)以上的专业可推荐3名,以此类推。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数在100人以内的学院(部)可推荐1名指导教师,100人(含100人)以上的学院(部)可推荐2名指导教师。毕业实习为集中安排且主要安排在校级教学实习基地的专业,可推荐校外优秀实习指导教师1-2名(须为校级教学实习基地人员)。

3)优秀实习小组:临床医学专业可推荐优秀实习小组不超过4个,其他毕业实习时间在4周以上并由学院(部)统一按小组集中安排实习的专业,可推荐优秀实习小组1个。

3.材料要求

1)《苏州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实习生(指导教师、校外指导老师、实习小组)评优推荐表》(学院(部)须填写200字左右推荐意见,附件1-4)

2)实习单位的推荐意见;

3)实习生实习成绩评定表(复印件);

4)《苏州大学2018届本科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生、实习小组推荐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请各学院(部)于615日前交至教务部专业设置与实践教学科,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均不予评定。

二、毕业设计(论文)

(一)总结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材料由各学院(部)教务办公室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提交。具体方法为: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的“流程管理”菜单,单击“工作总结”选项,在右侧界面中按照列出的要求填写后提交。

(二)评优工作

1.评优条件

评优条件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办法》(苏大教〔2013123号)和《关于启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通知》(教字[2014]77号)执行。

2.推荐比例

各学院(部)经所在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评审,可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团队、优秀指导教师等,具体推荐比例如下: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比例为学院(部)2018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3%

2)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名额为各学院(部)1个。

3)校内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比例为学院(部)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总数的2%;校外优秀指导教师在与我校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校外指导教师中遴选,推荐名额为1-2人。

3.材料要求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要求

①《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推荐表》(附件6);

②二次答辩记录表;

③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一套,2000字的论文浓缩稿电子文本一份(Word格式)。

2)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材料要求

①《苏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附件7);

②团队设计(论文)的总报告电子文本(Word格式)一份,要求5000字以上,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分工明确,论述完整;

③团队中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一套,2000字的论文浓缩稿电子文本(Word格式)各一份。  

3)优秀指导教师材料要求

①《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优推荐表》(附件8)

②《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评优推荐表》(附件9)。

4)各学院(部)填写《苏州大学2018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团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10)。

5)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请各相关学院(部)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推荐申报省优的毕业设计(论文)及团队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从校优毕业设计(论文)及团队中评选产生,抽检论文的具体要求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请各学院(部)于615日前交至教务部专业设置与实践教学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学院(部)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和评优工作并完成相关材料的填报工作。未尽事宜可致电67166531咨询,联系人:吉亮亮,E-mailllji@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

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editId=27643513

教务部

2018-05-17 15:01:00


起草人:教务部  陈忻华

发布人:教务部  杨柳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