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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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苏州大学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8-10-16 浏览:220 设置

研究生团工委,各学院(部)团委,各学生科协分会:

为进一步浓郁校园学术氛围,加强学风建设,推动大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第十六届全国“挑战杯”竞赛培育优秀项目,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大学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以学院(部)为单位组织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参加)、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等三大类参赛作品,苏州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有参赛资格。

2、校第二十批大学生科研基金重大项目预研项目、重点项目为必须参赛项目。同时鼓励各学院(部)推荐莙政学者、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等参赛,已经在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亦可参赛(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位论文不得作为参赛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每个学院(部)作品申报上限为50件,超过50件的作品可以校学生科协名义参赛,获奖得分不计入学院(部)总分。

3、自然科学类论文和社会科学类论文字数原则上控制在5000字以内,社会调查报告不超过8000字,科技制作类作品须提供一份5000字以内的研究总结报告,报告要包含项目背景、研制思路、基本过程、相关图表、实验数据等内容。

4、校团委、学生科协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主要将依据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应用性作为基本评判标准。请各学院(部)负责资格和形式审查。

5、竞赛的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两个阶段。预审评选出各学院报送作品的90%左右作品入围获奖作品。终审按照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分别按照6%、14%、30%、50%的比例评出特、一、二、三等奖。评审注意本科生、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两个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比例与其进入终审的比例基本一致。在学校评审的基础上,将推荐选题具有前瞻性,已经取得较为显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进一步加大投入后可以产生重大研究成果的课题参加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选拔赛。

6、竞赛以学院(部)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部),并在奖杯上镌刻该学院(部)名称;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六名的学院(部)。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如遇总积分相同,则以获特等奖作品的件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7、所有参赛作品须严格按照打印格式要求(见附件二)申报,各团委集中将所有作品的书面材料(作品申报表装订在首页)和电子文档以院(部)为单位在10月26日前送至本部华丰楼校团委210室,独墅湖校区各学院(部)可直接送至独墅湖校区学生科协办公室(独墅湖校区二期五食堂四楼),电子文档可打包压缩后通过Email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dxiangguan@163.com,邮件标题为××学院(部)参赛作品。

    8、希望各学院(部)广泛发动,积极选拔高水平学生科研成果参赛,竞赛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谢凯,联系电话:6716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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