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五节退学第三十条以及《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苏大教〔2017〕57 号)第八章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王帅是2017级本科生,2018级及以前各年级学生应按原《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稿)》(苏大教〔2017〕57号)执行,王帅因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8年内未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拟给予你退学处理。
学院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9日先后通过电话、微信、QQ、邮寄信件、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你送达拟退学通知,均未能有效送达。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开展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陈述或申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老师,电话:0512-65880993,邮箱:casongz@suda.edu.cn。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苏州大学传媒学院。
传媒学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