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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政策及基本要求 1.坚持科学遴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各学院(部)应牢固树立人才质量意识,以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录取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既要注重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2.维护推荐与招生的公平竞争和科学选拔,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3.优化工作程序,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学校推荐工作统一于 学院(部)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办法均要严格遵守本通知及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名额推荐,规范工作程序,并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二、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总指标限额,学校将按各学院(部)2019届本科预毕业在校生数的5%下达推荐名额,结合各学院(部)近年的硕士研究生升学率、学位点分布、参与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试点学院教育改革、教育部学科评估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节点 (一)推荐程序 动员与公告→学生申请→学院(部)初选与综合考核和公示→部门审核→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复审、决定和公示→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上网填写基本信息并缴费→学生自行跟踪、点击确认复试通知并参与招生单位复试→学生自行查询复试结果并点击确认录取通知等环节。 (二)时间节点 1.动员:各院(部)须在接本通知之日起,根据有关文件、本通知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在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动员,及时公布推荐名额、条件和办法。 2.报送实施细则:各学院(部)需根据附件1、附件2、附件3等文件要求、本通知有关推荐政策、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等,制定《学院(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细化本学院(部)领导小组构成(5人以上)、推免工作组织过程、推免条件、综合考核遴选办法(含综合面试考核评分办法)等内容,其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稿均须于9月12日报送到教务部学籍科,电子稿发送至pumanli@suda.edu.cn. 3.推免申请: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5-10日的工作日,在学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本人成绩单,填写《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格式见附件4),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自愿向所在学院(部)申请。其中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学生,还需提供3名以上(含3名)本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及能证明其学术特长的相关材料。 4.考核及初选名单报送:学院(部)及时汇总学生的申请,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苏大教[2015]28号文件及学院(部)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审核学生的申请资格并组织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在学校下达的限额内、根据申请者综合考核成绩,按院部或专业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将结果填入《学院(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选名单》(格式见附件5,初选名单后可增报1-2名替补名单),于9月18日(周二)前报送教务部学籍科,并同时在学院(部)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公示10天。 各学院(部)须成立5-7人的综合面试小组,重点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综合英语,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以及是否具有进入硕士学习的专业素养与潜能、科研与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学院(部)的综合面试考核应形成详细记录(格式见附件6)留存。 推免生遴选的“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如下:综合考核成绩总分=(GPA×100)+综合面试成绩,其中,综合面试成绩需≥120分(满分为200分)。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特长生,其成果及科研能力等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内;综合面试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为加强对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下称“学术特长生”)的管理,学校另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学院(部)初选名单中报送的“学术特长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同时对“学术特长生”组织现场公开答辩。“学术特长生”若未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5.学校审定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并于9月21日(周五)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上报推免生资格名单。在此阶段,若因学院(部)原因未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导致无法上传学生名单,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推免材料报送联系人 在推荐过程中各学院(部)形成的有关细则、推免生名单、推免生成绩单及申请表、教授联名推免生材料等的电子及纸质文档均须报送教务部学籍科,联系人:蒲曼莉,施美华;电话:67163652; 邮箱:pumanli@suda.edu.cn。 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及其他说明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尽到审核责任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说明:由于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尚未公布今年的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表,为不造成后期工作被动,本次推免工作时间节点均参照了去年的进程。若教育部后期时间要求有变,届时另行通知。 六、推免工作会议通知 为加强今年推免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学校定于2018年9月4日(周二)下午4点,在校本部外国语学院所在的崇远楼201会议室召开推免工作会议,请各学院(部)院长(主任)、分管教学和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准时与会。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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