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博士、佐治亚大学传播系副教授沈利江博士来到凤凰传媒学院讲学,与传媒学子分享了用定量研究方法对广告效果进行研究的案例,以及健康传播的最新研究成果。本次讲座由凤凰传媒学院广告研究所所长马中红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沈利江博士从因果关系的三要素出发,阐明了媒体效果研究要基于因果关系的逻辑。他拿“打雨伞”和“鞋湿了”来举例,两者虽然满足相关性和时间上的前后顺序,但是并没有提到“下雨了”这一中间因素。在媒体效果研究中,将“下雨了”这一因素称之为“黑盒子”,而就是在这样的“黑盒子”的运作下媒体传播产生效果。随后,沈利江博士以“香槟酒的产生”为例,红酒酿造的偶然事故中诞生了香槟,而香槟一推出就大获好评,“黑盒子”就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传播学中的解释性机制和认知性解释理论就是能解释这个“黑盒子”。然后,他通过播放一个驾车时使用手机造成车祸的公益广告,详细谈了认知性解释的定义,即“(目标)他人和自己的(心理、社会)的距离”。在这其中,借助对图标的分析得出对比作用越明显,效果越好,同化作用亦是如此的结论。
接下来,沈利江博士详细地针对广告是如何引起共鸣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总结了六大产生效果的要素,分别是“叙事文本”、“形象、逼真的描述”、“人际关系”、“痛苦经历”、“理解对方视角”和“相同之处”。在此,他针对共鸣性广告产生的效果与恐惧性广告产生的效果进行了比较分析。先是播放了电影《杀戮时刻》,片中律师以动情的故事,引起众人的共鸣从而打动了陪审团,以此为例,沈利江博士深入浅出地说明了共鸣性广告能够达到良好效果。随后,将以恐惧诉求为主的禁烟广告和芬兰的以儿童视角表达反酗酒主题引起共鸣的广告作对比。最后,提到他自己从偏向心理学角度做的定量分析实验,给11个研究对象播放共鸣诉求的广告、恐惧诉求的广告以及中性的广告,同时考察他们观看播放时脑部大脑皮层的血液分布。得出的结论是:“恐惧诉求和共鸣诉求的广告都能达到一定的传播效果,但是共鸣诉求的广告所产生的逆反作用小很多。”
在提问环节中,同学们针对悬念广告、真人秀节目和社会营销等方面进行了提问,马中红老师也结合自己所做的交通公益广告项目谈了自己的体会,沈利江博士都纷纷给予了详细的回答与回应。“要想真正了解广告传播效果,仅靠发放调查问卷是不行的,还要结合心理学研究方法和一些科技手段,这样得出的结果才更为科学有效。” 沈教授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