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暑假期间教务部印章使用事项的通知 |
教字[2015]157号 各学院(部): 为方便本科学生出具成绩等证明材料,暑假期间教务部将安排专人值班,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学生成绩、学历、学位等中文材料 1.在校学生成绩单:在校本科学生请持一卡通在凌云楼517直接打印中文成绩单。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2.毕业学生成绩单、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请毕业学生至校档案馆查阅并自行复印所需材料,然后持复印件至凌云楼507盖章。 办理时间:每周五(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8月21日、8月28日)上午9点至11:30。 请学生提前做好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等材料的英文翻译工作,暑假期间教务部将不再办理英文翻译的工作。 二.教务部印章使用 教师、本科学生需用教务部印章,请至凌云楼507盖章。 办理时间:每周五(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8月21日、8月28日)上午9点至11:30。 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再办理,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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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部2015-07-02 15:55:17 |
| 起草人:教务部 杨柳 发布人: 教务部 杨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