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字(2015)7号
根据我校与台湾各友好学校签订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16年春季赴台湾研修一个学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二、三年级学生;研究生一、二年级学生;
2. 专业对口(相关专业请参见各高校网站);
3. 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异,身体健康;具有志愿者经历;
4. 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承担所有赴台费用;
二.研修期限:
2016年2月底-2016年7月初(实际抵、离台时间以对方校历为准)。
三.赴台费用
1.根据校际交流协议,研修生包括公费交换生和自费研修生两类。公费交换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大学的学杂费。自费研修生需缴纳对方学校学杂费。
所有项目参加者将按照“苏州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收费管理办法”【苏大财< 2014>5号】规定缴纳本校学费。独立学院参加校际合作项目赴国(境)外大学学习的学生,按独立学院学费标准向学院缴纳学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参加校际合作项目赴国(境)外大学学习期间,按我校学费标准向学校缴纳学费。 台湾各友好学校一个学期的学杂费收费标准以各大学公布的为准(收费标准视公立/私立、专业、本硕博层次等因素不同,约在5万-8万新台币之间;1元人民币约折4.8元新台币)。
2.往返机票、食宿、交通、保险、书籍、办证、个人旅游等费用自理。在台期间每月生活费(伙食、交通)约1.5万新台币;宿舍费一个学期约为1万—4万新台币(各高校提供的住宿标准不一样,有5-6人房、4人房、两人房、一人房等区别,因而收费标准有差别)。保险、书籍、办证等杂费约数百元人民币。学生出境前需自行购买境外保险(险种包含意外伤亡、大病医疗等)。
3、学生如需申请出国境学习奖学金,按教务部、研究生院文件规定执行。导师科研经费充足的,经批准可以资助或部分资助研究生申请本项目。
四.报名流程
在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公室)网页上下载“苏州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申请报名表”,填妥后经所在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一份最新学习成绩单去教务部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科(东区凌云楼504室)或研究生院(校本部蕴秀楼)审核盖章后,递交至港澳台办公室(校本部怡园楼411、413室)。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 9月18日(周五)下午5:00截止。请欲申请的同学尽早提交材料。9月23日(周三)下午3:00在本部怡远楼309室召开赴台研修说明会。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朱履骅老师65227201;zhulvhua@suda.edu.cn
茹 翔老师67163750;ruxiang@suda.edu.cn
详见校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