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切实落实国家对贫困生资助的各项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类资助资源,有效开展我校资助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苏教财[2007]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度审核及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定对象: 非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2、认定程序: (1)需继续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本人直接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ams.suda.edu.cn)网站进行困难认定,提交学院(部)审核评议,学生工作部(处)确认; (2)如因突发原因新申请加入贫困生库的学生,先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经学院(部)核实同意后本人直接进入“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进行困难申请,并提交学院(部)审核评议,学生工作部(处)确认; 3、认定时间: (1)2016年5月27日—6月12日由学生本人网上进行年度审核工作及因突发原因的新申请入库工作; (2)2016年6月13日—6月15日由各学院(部)审核评议; (3)2016年6月16日—6月20日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认定; (4)2016年6月20日后,师生可以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查询认定情况。 4、材料上交: 各学院(部)统一从管理系统打印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及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交学生工作部(处)。 5、联系人:杨燕,联系电话:67169512,电子邮箱:yanyang@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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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2016-05-27 14:52:34 |
起草人:学生工作部(处) 杨燕 发布人: 学生工作部(处) 朱晨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