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6】48号 各学院(部): 2016级全日制本科新生即将入学,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2016〕1号),为进一步推进精准资助,确保每一位考取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办理对象: “绿色通道”针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费、生活费的特别困难新生或只能承担部分学费、生活费的困难新生;持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圆梦助学”券的新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的新生。 二、“绿色通道”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0日、11日; 地点:独墅湖校区炳麟图书馆一楼、东校区敬文图书馆一楼。 三、“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前往“绿色通道”迎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工作部(处)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后,为其办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手续,并将办理情况录入数字迎新系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对于已办理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需将贷款受理证明等材料(材料背面需标注学生学号、学院、专业、手机号码等信息)交至“绿色通道”迎新现场的“学生工作部(处)”,需要开具纸质回执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学生,可在现场办理。若新生开学当天因故未上交贷款受理证明材料,可由各学院(部)收齐相关证明材料后于9月23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对于持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圆梦助学”券的新生,需在报到当天将“圆梦助学”券交至“绿色通道”迎新现场的“学生工作部(处)”,学校根据情况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5、对于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报到手续,学校将根据政策要求免除其学杂费。 四、工作要求: 1、“绿色通道”是我校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学校已随录取通知书寄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等宣传手册,并于8月中旬开通“绿色通道”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0512-67169512、67163015。各学院(部)在新生入学接待过程中要加强对国家资助政策和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安排专人做好新生及家长的政策咨询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他们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3、各学院(部)要全面、详细地了解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特别关注和重视灾区及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认真核实相关材料,走访特困学生,为开学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类助学金、助学贷款发放及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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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2016-09-05 11:05:28 |
起草人:学生工作部(处) 杨燕 发布人: 学生工作部(处) 朱晨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