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稿)》(教字[2013]124号)、《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优惠卡的管理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2]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级本科新生学生证、校徽、火车票优惠卡的领取工作做如下通知: 1.本批学生证发放名单只含已由校医院新生入学体检合格、各学院(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校财务处已缴费或已获校学生工作处“暂缓注册资格”(欠缴学费,但已向校学生处申请了贷款、助学金等)的新生。请各院(部)新生辅导员老师于2016年11月9日-11日,带领2-3名新生,至教务部学籍管理科(东校区凌云楼402室)领取学生证发放名单、新生学生证、校徽和火车票优惠卡。联系人:胡白妹;电话:67160965。 各学院(部)领回学生证后,务必在学生证内页“第一学年上学期”位置加盖“苏州大学注册章”后,方可发放到学生(由学生本人在发放名单中签名领取)。未盖注册章的学生证为无效学生证。 2.凡新生入学体检中缺检或需复检者、欠费未注册者,暂不发放学生证。有上述情况的学生需分别至校医院补检、到财务处补缴学费后,方可发放学生证。 3.学生应妥为保管学生证。按苏大教[2012]23号文件规定,学生证在校期间只能补办一次。已粘贴好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勿折、勿与手机等物一并存放、也勿夹带其它金属物或其它感应卡(如二代身份证、校园一卡通、银行卡等),以免消磁,影响购票和充值。火车票优惠卡每年可用4次,仅用于寒暑假往返学校、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用完4次,每年可自助免费充值1次,地点在东校区凌云楼404室外。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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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2016-11-09 09:57:10 |
起草人:教务部 蒲曼莉 发布人: 教务部 杨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