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同学:
为做好本科学生本学期考风考纪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上课至2016年12月30日(周五),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3日为停课复习考试时间。每位学生务必考前在学生园地查看考试课程、时间、地点等,按时参加考试。
2、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在考前提出缓考申请(http://aff.suda.edu.cn),经分管教学的领导同意并报教务部批准后方可缓考,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事先提出申请的,必须在事后及时补办缓考手续。否则,作旷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全校公选课不得缓考。
3、请各班级认真学习执行《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教[2013]51号)文中的有关规定,做好考前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学院考风建设,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特此通知。
凤凰传媒学院学工办
2016年12月22日
附:
凤凰传媒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教【2013】51号)等文件精神,凡参加期末考试的考生,在考前必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认可、遵守“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苏州大学学生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本校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须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并承诺自觉遵守。
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本人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本人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替考,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附件:《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教【201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