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7】11号 各学院(部)党(工)委: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生招录工作业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组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2017年选调生工作的函》(新教内学函〔2017〕3号,以下简称《函》)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部)党(工)委向符合条件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报名。 二、相关安排 1.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学院(部)党(工)委提出申请,填写《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附件1,一式二份,A4纸张双面打印,以下简称《推荐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填表说明”),于3月20日(星期一)14:00前报所在学院(部)党(工)委。 2.各学院(部)党(工)委于3月20日(星期一)17:00前根据选调条件完成对报名人员的审核工作,并将被推荐学生的《推荐表》、《2017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及学院(部)党(工)委推荐意见(分管领导签字,式样见附件4)加盖学院(部)党(工)委公章后上报学校。本科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208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sudajyk@163.com),联系人:罗丙蕊,电话:67168617;研究生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档至yanming@suda.edu.cn),联系人:严明,电话:65225391。 3.学校审核通过后,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函》原文。 特此通知。 |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招生就业处2017-03-15 08:52:12 |
起草人:学生工作部(处) 卢永嘉 发布人: 学生工作部(处) 朱晨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