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苏州大学精品教材、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
教字[2017]190号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33号)精神,现将2017年苏州大学精品教材、省级重点教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精品教材 (一)评选范围 1.由我校在职在岗教师任第一主编(如未设主编则为第一编著者),供本科教学使用的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2.教材出版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3.至少经过一轮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在我校本科教学中仍继续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 4.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材(不含修订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和申报数额 评选精品教材10部左右。各单位可推荐申报0-2部(医学部0-10部)。 (三)申报材料 1.《苏州大学精品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1),推荐时须排序,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2.《苏州大学精品教材申报表》(附件2),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本;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包括教材使用情况证明、与本教材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反映本教材质量优、使用面广、影响大等有关材料。 3.教材样书1部(套)。 二、省级重点教材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1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9年10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8年10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申报数额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9部教材(含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7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1部)申报省级重点教材。 各学院(部)依据限额申报,限额为本单位专任教师数(以学校2017年6月30日统计数据为准)的1%;除限额外,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品牌专业校级培育项目每专业可额外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兼具教学职能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可各推荐1部与承担课程相关的教材。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限额用于申报修订教材或(和)新编教材(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申报材料 1. 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一式五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一式五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部(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2. 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一式五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一式五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7年苏州大学精品教材、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申报工作,并于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部教改科(凌云楼506室),电子稿发至邮箱chenshuyang@suda.edu.cn。联系人:陈书洋,联系电话:6716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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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附件1.苏州大学精品教材申报汇总表.doc(33.0K) 2.苏州大学精品教材申报表.doc(53.0K) 3.各单位限额申报表.xlsx(11.18K) 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及附表(1).rar(1.79M) |
教务部2017-09-30 16:22:18 |
起草人:教务部 杨柳 发布人: 教务部 杨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