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结算本科生部分课程学分学费的通知 |
教字﹝2015﹞236号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4级及以前各年级本科生本学期课程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170号)精神及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本科生部分课程学分学费结算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范围 1.2014级辅修专业学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所选辅修课程学分学费; 2.各年级学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所选重修课程学分学费; 3.各年级学生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及之前各学期未完成缴费的重修课程、双学位课程及辅修课程学分学费; 4.2014级、2015级双学位专业学生预扣2015-2016学年学分学费。 二、核对时间及方法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修读的辅修专业课程及重修课程清单见附件1、附件2,学生也可登陆学生园地(信息查询→学生选课情况查询,如图1、2)认真核对。 图1 图2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及之前各学期未完成缴费的重修课程、双学位课程及辅修课程请学生对照附件3、附件4清单认真核对。 3.2014级、2015级双学位专业预扣2015-2016学年学分学费请学生对照附件5清单认真核对。 4.请学生于12月2日前完成所有课程信息核对工作,若有疑义,可致电67163625咨询。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部)配合通知学生及时核对相关信息,并请学生在学子卡上预存足够的课程学分学费,12月3日后,相关课程学分学费将由财务处陆续从学子卡上扣除。 2.附件数据截至2015年11月24日12:0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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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部 财务处2015-11-24 10:14:15 |
| 起草人:教务部 喻翔玮 发布人: 教务部 杨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