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9〕56号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7年修订)》等文件精神,本科生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必须经本人申请、学院(部)审核、学校审定,符合条件者方可发放。我校2019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在即,现就有关毕业、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型 1.毕业和学位(含双学位)申请:在校学习2年的二年制专升本学生或3(4)年的四(五)年制本科生(含长学制学生的本科段),根据我校本科生毕业、学位条件,对照本人德、智、体各方面的具体情况,自愿决定是否申请毕业和学位。 2.结业申请:在校学习已满2年的二年制专升本学生或4(5)年的四(五)年制本科生,根据我校本科生结业条件,对照本人德、智、体各方面的具体情况,自愿决定是否申请结业。 二、申请方法 1.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业等情况,遵照附件1、2、3、4的相关规定,由本人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下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5),于2019年4月15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部)教务办。 请注意:预计于本学期可获双学位的学生(含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双学位学生)、学历教育本科留学生,也须于本次向开办专业的学院(部)递交《申请表》,按规定申请双学位专业学位、留学生学士学位。 2.本学期结束时在校已满8(9)年的四(五)年制本科生(含休学、延长学年的时间),务必按本人实际学业情况,于本次正确申请毕业(学位)、结业或退学,否则,学校将按学习年限已满给予自动退学处理。 3.自愿提前毕业的本科生(四年制2016级、五年制2015级本科生),也须在本次向学院(部)申请毕业和学位(含双学位)。 4.2019届预毕业生凡未按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毕(结)业申请者,视同自动放弃本年度的本科毕(结)业审核资格,顺延至下一年度再作相应申请,并须于下学期开学日,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至“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http://aff.suda.edu.cn)办理延长学年至2020年6月。 三、申请的审核和报送 1.学院(部)对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批; 2.学籍管理科将向各院(部)教务老师发送《苏州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汇总表》(下称《汇总表》),请各位教务老师对照表内的学生名单,逐一填入学生本人的毕(结)业、学位申请意愿(含双学位学生),并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汇总表》的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稿报至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管理科(凌云楼403室),联系人:施美华;E-mail:mh4@suda.edu.cn;电话:67163652。 学历教育本科留学生的毕业和学位申请由学院(部)汇总后,交至国际交流处留学生管理科复核学生个人信息及能否申请等事项,无误后再报学籍科。 特此通知。 详见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whir_new_verifyCode=1&editId=313048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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