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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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苏州大学优秀分团校及优秀团校干部评比表彰的通知

时间:2018-09-20 浏览:783 设置

各学院(部)团委,各分团校:

为了表彰先进,鼓励优秀,进一步提高各级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校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苏州大学团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分团校及优秀团校干部评比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分团校:在各学院(部)分团校中评选;

2、优秀团校干部:在各学院(部)分团校学生干部及校团校学生干部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分团校

1、分团校具有完整的组织结构,能有序高效地开展团组织活动,在本学院学生组织中可以起到带头作用;

2、指导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及时对活动进行记录和总结,并上交相关材料,

3、积极与校团校开展合作,并能与校团校有序对接,积极安排主题团日活动观摩和交流。

4、定期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活动,积极地与其他分团校进行交流和互动,扩大分团校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5、分团校在开展活动和指导主题团日活动过程中无违规、违纪现象,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二)优秀团校干部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团校工作,具有较强的学生服务意识,积极配合团校内部各级别层次的工作;

2、严格要求自己,勤于学习,甘于奉献,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对团建工作积极认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在日常工作及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执行力;分团校干部所在分团校发展状况良好,工作成果显著的可优先考虑;

4、从事团校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团校中担任重要职务;

5、无挂科现象,无被学校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分团校由各学院(部)自荐:凡符合评选要求的分团校可进行自荐,认真填写申请表;优秀团校干部由各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团委、分团校充分宣传发动,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认真组织评选。由评选对象本人自荐,学院(部)推荐。推选出的优秀团校干部填写申请表,并以学院(部)为单位上报。

2、综合评议:校团委、校团校将组织评审小组,结合申报材料、日常工作表现以及100s主题团日活动开展规划展示成绩,对优秀分团校申请单位进行评审;结合个人工作表现、主要事迹,对优秀团校干部申请个人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拟表彰名单;

3、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表彰名单。

4、评选名额:优秀团校干部:各学院(部)0-4个;(医学部、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0-6个);校团校0-8个。

四、材料申报

请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稿以“优秀分团校/优秀团校干部评比申报+学院名称”为邮件名发送至邮箱:sdtx1900@163.com,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交至校团校办公室。本部华丰楼108团校办公室(周一到周五17:00-18:00,联系人:王同学,电话18683102563);独墅湖校区二期五六食堂4楼(周一到周五17:00-18:00,联系人:徐同学,电话15961694412)。

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9月26日(周三)17:00前。


  详见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editId=29678607


附件1:苏州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分团校评比细则.docx (16.54K) 
附件2:优秀分团校申请表.doc (15.5K) 
附件3:优秀分团校干部申请表.doc (20.0K) 



团委 
团校
2018-09-18 15:39:03


起草人:团委  陈晟发布人:团委  陈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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