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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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苏州大学“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9-21 浏览:1092 设置

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根据《苏州大学“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苏大委200911号)的要求,本学期将在上半年精英人才计划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18年苏州大学“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领军人才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选拔范围和办法

 1.选拔范围:2018年上半年精英人才计划学员中素质全面、能力出众的优秀青年。同时根据青马工程精英人才计划相关规定,精英人才计划请假两次及以上的学员不予结业,并取消领军人才计划推荐资格。(精英人才计划结业名单见附件一)

 2.选拔办法:请各单位按照校团委分配的名额(见附件二),遵循公开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学员推荐学员填写《苏州大学“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领军人才计划学员推荐表》(见附件三),以学院(部)或各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于9月28日(周五)17:00前将推荐表交校团委办公室华丰楼208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zdxqmgc1900@163.com,邮件名统一为“学院(部)/校级组织名称+领军人才报名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评价考核

 1.评价考核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分为日常考核和阶段考核,主要依据学员出勤率、参加活动情况、提交作业质量、团支部活力等综合考评。

 2.日常考核。日常考核以参加以上课程模块的出勤率、完成和提交作业的及时性为主要考核内容。为避免结业前夕,集中性地提交作业、统计出勤率,日常考核按课程模块分阶段进行,及时登记、评价学员培训情况、活动情况、作业提交情况等。对出勤率、优秀的作业、活动通过网络及时进行发布、展示。

 3.结业考核。填报《苏州大学“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领军人才计划学员培训情况登记表》,并确定结业名单和优秀学员名单。

 4.学员在学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若确有不能来上课或参加活动的情况,须持有学院(部)团委书记或指导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向校团校请假,请假不得超过2次。

 三、档案管理与反馈跟踪机制

 1.建立学员档案袋,通过苏州大学“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领军人才计划学员培训情况登记表,将学员的培训情况完整记录,并及时反馈学员所在单位将其放入学员个人档案。

 2.制作意见征求表,及时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沟通联络平台,为长期跟踪培养创造条件。

    特此通知。

详见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editId=29712100


附件一:苏州大学“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精英人才计划结业名单.docx (21.40K) 
附件二:苏州大学“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领军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doc (49.0K) 
附件三:苏州大学“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领军人才计划学员推荐表.doc (33.5K) 



团委 
团校
2018-09-20 16:08:11


起草人:团委  陈晟发布人:团委  陈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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