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了使新生团支部能尽快正常展开工作,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的育人功能,现对2018级新生团组织建设工作布置如下: 一、适时组建团支部 根据实际情况,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团支部。同时在班级团支部组建的基础上,探索其它新的建团模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生团支部建设工作,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共青团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的优秀党、团员选拔到团支部工作岗位上来。实行“班团一体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级副班长,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设立心理保健委员。在选任心理保健委员时除了考虑个人的工作能力外,要考虑其心理健康状况和心理保健委员的相对固定性。 各学院(部)团委要新建或批量导入新生团支部信息,并为新生团支部书记分配“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注册码。每个新生团支部书记须根据学院(部)团委分配的管理员注册码登陆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注册,并录入团支部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操作指南》) 请各学院(部)于10月20日前完成新生团组织建设工作:1.填报《新生团支部相关信息登记表》(含研究生团支部),并发送到电子邮箱: sdtx1900@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学院(部)+新生团支部登记表”;2.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3.在本单位心理保健委员中指定一名负责人(在备注中标注)。 二、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的接转 新生团员凭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如团员证遗失的必须出具入团志愿书或团关系转入证明,团组织关系接转由学院(部)团委负责。团员证遗失的团员需及时补办。团组织在接受团员组织关系时,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并加盖公章。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同时转入。 补办团员证时请各学院(部)团委出具《苏州大学团员证补办证明》、一寸照片,并于10月24日(周三)集中到华丰楼校团委208办公室办理。 三、按规定接时交纳团费 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根据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每位学生团员(含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本人自愿多交不限。新生团员从9月份开始向所在团支部缴纳团费。 团费收缴步骤:团员按要求将应缴团费上交团小组长,再由团小组长交至团支部组织委员;团支部收齐后,交至年级负责人(或年级团总支组织委员),再由团总支上交到学院(部) 团委组织委员处,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中旬,学院(部)团委组织委员将本学院(部)所有支部的团费齐后,将款额存于银行账户。账户号:325601000010149002255(户名苏大财务处)(户名:苏州大学),并注明团委团费代管,项目编号52310901。存入账户后,请各学院(部)于当月15日前统一将存入凭证和团费收缴清单一并上交华丰楼校团委108办公室,请在团费凭证上写好学院、年级、团费收缴起止时间、团费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五项基本信息。 联系人:张云,联系电话:67165642。 注:团委办公室不接收现金交款。请各学院(部)务必通知负责收缴团费的同学按指定账户,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团费。 特此通知。 详见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editId=298353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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