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健康标准测试(一)(二)”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体育类”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专业的必修课程。根据学校公共体育教学的安排,经校教务部同意,现将2015级、2016级本科生“健康标准测试”课程修读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修读要求 根据《苏州大学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苏大[2014]15号)文件精神,“健康标准测试”课程成绩合格(D等级以上)是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测试成绩达到B等级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校级三好学生的评奖;测试成绩达到C等级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校级综合奖的评奖,体育保健生参照体育保健课程管理办法。 二、课程设置 2016级本科生“健康标准测试(一)”,2015级本科生“健康标准测试(二)”。 三、测试时间 (一)集中测试时间 1.每学年秋季学期为课程修读正常测试时间,本学期安排在10月至12月的周末或周三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学生在本学院(部)或专业规定的集中测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可向所在学院(部)和公共体育教学部办理请假手续,获批后由公共体育教学部在集中测试时间段内安排与其他学院(部)或专业学生一起测试。 (二)重修(缓测)时间 1.每学年春季学期为课程重修(缓测)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份第二或第三周周末,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重修对象为集中测试成绩不达相应等级的学生;缓测对象为因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集中测试阶段参加测试,申请缓测且获批准的学生。 3.重修(缓测)阶段不得申请保健生。 (三)补测时间 每学年春季学期6月初或6月底为出国境交流学生安排回国后的补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特别提示 1.保健生的申请按《苏州大学体育保健生管理办法》(苏大教[2016]52号)执行。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纺织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国外就读期间及高水平运动员可申请免测。 3.港澳台侨学生按照《苏州大学港澳台侨学生管理》(苏大港澳台[2017]56号)文件第四章第二十七条有关精神执行。 4.免测、缓测、保健生等相关申请工作须在集中测试前办理,本学年办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逾期不予补办。 五、成绩评定及查询 1.成绩评定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进行评分,总分50-69分及格,等级D;70-79分中,等级C;80-89分良,等级B;90分及以上优,等级A并颁发苏州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荣誉证书。 2.成绩查询 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2周后,学生可登录“好动体育”平台,查询体测成绩。5月中旬后,登录苏州大学“学生园地”查询课程最终成绩。 六、其他事项 1.请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测试,着运动装、运动鞋,不符合要求或迟到学生不可参加测试。 2.请学生自觉遵守《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48号)的相关考试纪律要求,违纪、违规情况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可致电公共体育教学部67167140/67167946咨询。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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